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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岚皋县财政局要求,现将我分局2016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如下: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岚皋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以及省、市、县党委、政府和公安、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开展森林刑事案件、林区治安案件、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,保护森林资源安全,维护林区治安秩序,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。
3、掌握信息,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,处置林区突发事件,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,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。
4、组织、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,掌握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;开展防火宣传教育,指导防火队伍建设。
5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上级公安部门,农林科技局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二、部门概况
森林公安分局由分局机关和三个林区派出所组成。全分局有正式民警21人,聘用司机2人,临时借用1人,退休人员4人,遗属3人,共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。
三、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森林公安工作部署,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:
一是从严治警,把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。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、素质强警、从严治警方针,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,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。
二是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。持续抓好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,不断完善执法考评工作,提高执法质量。
三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坚持不懈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,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,维护林区治安秩序,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。
四、收支决算情况
2016年总收入294.34万元,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.13万元,其他收入17.21万元。2016年总支出292.95万元,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.95万元,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20.27万元。
五、2016年度部门“三公”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2016年度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0.58万元,其中因公出国(境)支出为0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.55万元(包含燃料费、车辆维修费、保险费及日常维护等支出,公务车辆保有量为4辆。),接待费0.033万元,与上年持平。
附件:1、岚皋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6县级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;
2、岚皋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6县级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;
3、岚皋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6县级部门“三公”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。
岚皋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
2017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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